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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争夺父亲的房产,张某在家中残忍地将自己的亲妹妹杀害。2007年6月12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判决:张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2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张某出生在杨浦区的一个和睦的工人家庭,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妹妹。2002年,哥哥的去世彻底打破了这个家庭内成员的关系。张某认为,大哥自杀是因为生意失败加之两个妹妹都不愿意借钱帮助而导致的。而张某的父母和两个妹妹却认为,悲剧是因为张某的大哥与嫂子感情不和而引起的。由于想法不同,家人关系出现了裂痕。
哥哥去世一年后,张某的母亲因患癌症住进了医院。面对一大笔医疗费,张某的父亲决定向子女借钱。半年后,母亲去世,父亲面对着给2个女儿写下的欠条犯愁,决定卖房还钱。当时,张某和父亲都居住在两室一厅的屋子内,他不主张把房子卖掉。其间他也曾与妹妹交涉,却遭到反对。张某最终决定搬出去。
张某父亲把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卖了41万元,还了两个女儿的钱。之后,父亲用剩余的钱在浦东买了一套小房子住下来,而经济拮据的张某只好在外租房栖身,这件事情加深了张某对妹妹的仇恨。
2005年7月的一天,父亲遭遇车祸,落下五级伤残,张某想搬到浦东和父亲同住。然而他的想法却遭到了两个妹妹的强烈反对。她们认为张某想打着照顾父亲的幌子,目的是等父亲去世后,可以占用其房子。后来,小妹妹表态不要房子,而大妹妹则表示要跟张某分房。
2006年8月29日,张某对于妹妹积压在心底多年的怨恨突然爆发,他把大妹妹骗出来将其杀害。
据了解,张某是出租车司机,在公司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员工。有人生病,有人有困难,他都愿意帮忙;有募捐活动也都积极参加。然而一时的冲动和怨恨将他送上了歧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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