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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着负责招生掌握的“大权”,乘机向学生家长大敲竹杠,索要钱财5万元。日前,上海一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主任朱某、主管顾某,被南汇区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,缓刑1年9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1年6个月。
朱某是上海某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主任。2007年七八月招生期间,朱某利用招生录取工作的职务便利,在为学院招收考生过程中,伙同顾某营私舞弊。通过中间人介绍,他在将考生田某、陈某招录进学院的过程中大开绿灯,由此向2名考生的家长索要人民币3万元和2万元。事后,朱某分得人民币3.5万元,顾某分得人民币1.5万元。
同年11月,朱某、顾某在有关组织查询时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;案发后,朱某、顾某退缴了全部犯罪所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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