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公室的天花板上悬着摄像头;在公司用MSN与人聊天,所有内容尽收老板眼中;公司为了“严肃家法”,竟然将一名已离职员工的照片、身份证号刊登在媒体之上。尽管类似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事件越来越多,但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作依据,维权者往往举步维艰。在市律协昨天举行的研讨会上,法律专家呼吁:应尽快填补法律体系中关于隐私权的空白。
张先生曾就职于本市一家IT企业。上班期间,除了公司网站外,他一般只有在午休时才会到其他网站浏览。没想到,进企业工作两个星期之后,公司法律部突然送来了一份报告,其中密密麻麻地打印出了张先生每天8点半上班到下班关闭电脑时所进行的所有操作。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,张先生事后还发现,除了电脑受监控外,他办公室还装着摄像头,他上班后的一举一动完全都掌握在他人眼里。
“这种行为明显属于侵犯隐私权,但如果真要打官司,对事实的认定就没那么简单。”与会专
家表示,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,越来越多的人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权。但遗憾的是,法律上对隐私权却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规定,使得受害者在维权过程中,必须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。
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主任成涛则表示,将隐私权的保护纳入正规的法律体系,应该只是一个时间问题。据透露,正在起草的《民法》草案中,隐私权有望得到正式设立,但在隐私权如何界定方面,还需要进一步讨论斟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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