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包装上标注着"赠品"的沐浴乳、洗发水,竟然当街叫卖。对此,昨天,沪上多家超市均否认是"赠品"的源头:商品和相应赠品是捆绑销售的,不存在零散赠品流入市场的情况。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趁境外商品打折,替买家出境"扫货"的"代购客"可能是市面"赠品"的主要来源。
街边、网上都在卖“赠品”
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门附近,最近出现一些地摊小贩兜售“赠品”,洗发水、护发液、洗面奶样样都有,甚至还有不常见的镜子、钱包等某品牌商品的促销礼品。一瓶标注为200毫升的某品牌沐浴乳市场价为十几元,而记者昨日从小贩手里买到同品牌、同类型的100毫升沐浴乳才花了3元钱,原因是这种“小个头”沐浴乳的包装上有“赠品”两个字。
赠品销售在网络上也异常红火。记者昨天在一些知名电子商务网站和论坛上,以“赠品”和“小样”为关键词搜
索,发现以此为“特色”的商家不在少数,经销的商品从化妆品试用装到个人清洁用品附赠小样,价格也不尽相同。由于赠品一般是小包装,市面上销售的商品一般包装较大,经过换算后,赠品价格通常要比正常商品便宜20%-30%。
可能主要来自代购渠道
为什么买东西附送的赠品会单独在这里卖呢?小贩的解释是“超市里送不完,托朋友拿过来卖的”。不过,沪上多家超市却对这种说法矢口否认。易初莲花公关部人士告诉记者,商品和附送的赠品都是“一一配对”的,不会存在大批赠品单独流入市场的情况。联华超市新闻发言人孙明也表示,超市对赠品的管理与一般商品相同,进货上架下架都登记在册,公司对员工私吞赠品也有严格的处罚规定。
“许多人把自己卖的东西说是超市来的,是为了让顾客相信东西是正宗的。”一位业内人士道出其中奥妙,他告诉记者,街头、网络上叫卖的“赠品”最主要来源是替人代购的买手。这些买手主要替别人前往境外购买化妆品,并事先和买家说好,要打折,就不能要赠品。这样,买家省了现金,“代购客”得到了价值不菲的赠品,随后再转手将赠品卖掉。有的时候,买价值1000元的商品就能得到价值六七百元的赠品,“代购客”在赠品买卖中的收益可见一斑。
[专家说法]
昨天下午,记者查询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后发现,关于赠品买卖并没有明确规定。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唐健盛提醒,要谨慎购买市场上以“赠品”形式出现的商品。市场上销售的“赠品”,有些标识和使用说明比较简单,给消费者的正常使用带来不便。由于“赠品”销售渠道比较混乱,消费者购买时容易遇到假冒伪劣产品,或者涂改了商品生产日期的情况。
另外,有一些商家出售“赠品”时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“三包”凭证,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,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将会遇到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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