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■童养婚帖
时间:1909年看点:首度公开
此次展出的童养婚帖是上海市档案馆从一市民处借来的,也是上海罕有的有关童养媳婚姻关系的证明资料。这是一张12岁童养媳甘愿许配给一位史姓男士的婚帖,时间为宣统元年7月26日,即1909年。童养媳出嫁时所有内容都记录在这张约两尺长的条幅中:媒人姓名、生辰八字、和合百年的贺语,还有如同卖身费用的记录———聘礼白银240两。
■《上海市市民婚前健康检定实施办法》
时间:1948年 看点:领风气之先
展品中一份1948年《上海市市民婚前健康检定实施办法》颇有看点。据介绍,当时的政府考虑到婚检的重要性,专门出了
规定,但最终因时局等原因,该办法未实施就夭折。
翻阅这张用毛笔书写,并进行了修改的文件原件,从字里行间能感受到当时婚检已经受到足够重视。该实施办法将4种情形,即未足法定年龄、身体发育不全、性病和患肺结核病列为暂缓结婚对象,而将身体畸形、近亲、麻风病,以及癫痫和白痴及其他严重精神疾病等4种情形列为不能结婚对象。办法明确,婚检非强制性。
■“集团婚礼”
时间:1935年
看点:婚礼也有“游戏规则”
上世纪三十年代,上海举办了首届集体婚礼,当时称“集团婚礼”,曾有多达五十多对的新人同时步入集体婚礼殿堂。当时的“上海市社会局”还为此颁布了“集团结婚办法”。
办法明确,新郎、新娘必须穿着规定式样的礼服,该礼服已核准由美亚织绸厂织造;新郎须着白袜黑素缎布底鞋,新娘须用白手套及与礼服同色的鞋袜,鞋用素缎制后跟不过高,新娘不得散发;礼堂内不准抛撒花纸等物…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