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因地上有油而滑倒摔伤,超市起先敷衍了事。近日在嘉定区消保委的协调下,易初莲花同意承担消费者全部医药费,并补偿1700元。
今年1月,家住铜川路的高先生到易初莲花购物,他在途经一辆装满油的手推车旁时,突然脚底一滑,整个人重重地摔在地上,无法动弹。原来手推车内有几桶油漏了,地上已积了一大片。
闻讯此事后,易初莲花立即派人送高先生到医院诊治。经CT全身检查,高先生被诊断为“第3骶骨骨折可疑”,为此高先生在家修养了近一个月。事后,高先生多次到易初莲花提出索赔要求,但工作人员不是推说负责人不在,就是搪塞总部还没批下来,最后干脆避而不见,如此拖了3个月。无奈之下,高先生向嘉定区消保委求助。经协调,最终易初莲花除了承担高先生全部医药费外,另补偿他1700元。
嘉定区消保委指出,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规定:“消费者在购买、
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享有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。”由于易初莲花的疏忽,没有及时清理滴漏在地上的油,造成高先生的伤害,因此其理应承担赔偿责任。 |